2007/05/06

backup -- 丁丁大站

original source http://rafb.net/p/TLBhUT55.nln.html

暫不引述全文,所有名稱均以各人網路上知名代稱取代.(如蔡神,丁丁大站,簡丁丁,偽吳大,林Y等)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蔡神
To: wkwu, 丁丁大站創業團隊
Cc: 一狗票野狗大的大長輩
Sent: Friday, May 04, 2007 2:22 AM
Subject: You owe me two apologies 欠我兩個道歉

To: wkwu
You owe me two apologies! 你欠我兩個道歉!
(Cc: 所有昨日(5/2)接到丁丁 wkwu 等人該鬼扯蛋靠腰的mail者
以及 "野狗大" 相關人員+公正人士某蓋世大教授)
This is not a SPAM mail.
For those who are not interested in this dispute, please ignore this.
For those who are willing to read this mail in a peaceful mind,
please be patient because it's a long story:-)

看了 wretch 無名 wkwu 等5月2日寄來信件那些 GGYY 的內容真是令人寒心!
第一個想到的是我們的教育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怎會有這樣的學生呢?
為了讓大家了解真相, 我覺得有義務把這近半年來我們怎樣在幫無名擦屁股的
所有過程讓大家知道, 沒興趣的可以忽略此信 :)

為了方便大家閱讀, 先給個簡單的綱要:
(1) 為何 WkWu 欠 tsaiwn 兩個道歉 (陷害蔡神 + 誣告蔡神) 01.txt
(2) 證明無名 wkwu 等5/2寄給大家信件內容是鬼扯淡加純靠腰的 02.txt
(3) 無名小站技術移轉簡述 03wretch.txt
(4) 無名小站爭議 history 與處理經過 04hist,txt
(5) 2007/01/18 給教育部徹查報告的草稿 05reply.txt
(6) 網路上被轉貼最多罵無名的文章 06shit.txt
(7) 2007/01/08 回給教部與立委的初步說明 07reply.txt
(8) 2007/03/23 pixnet 爭議處理報告 08pixnet.txt
(9) 六年前本人發表在學生宿舍嚴禁養狗貓和老鼠的文章 09snake.txt
(a)以下為 01/08 到 02/15 間主要來往信件
a0108reply.txt
a0109jygen.txt 簡丁丁
a0110moe.txt 教育部
a0111wn.txt 蔡寄給 wkwu 等
a0112moe.txt 教育部
a0112wkwu.txt 偽吳大
a0112wkwu22.txt 偽吳大
a0113wnsuggest.txt 建議捐款
a0115wkwu.txt 偽吳大
a0123moe.txt 教育部
a0214wong.txt 資工系調查
a0214yd.txt 林YD回覆
a0215wn.txt 偽吳大架設open proxy 報告



Hello WkWu,
(1)你欠我兩個道歉! 你欠我兩個道歉!
(i)第一個道歉是七年前就該跟我道歉的,
因為你陷害我被當時總務長消遣到無地自容!
大約七年前你買汽車請我幫你買停車證, 為了表面合法我二話不說就把
身分證件拿給你去把車子先過戶給我, 然後幫你去買學校停車證, 結果
辦好後隔天你就告訴我說停車證被警衛沒收了, 但是卻隱藏你做錯事在先
(後面說)! 我立刻跟你說會去幫你要回來!
結果是, 害我呆呆的寫了三頁的抗議書交去給當時總務長張OX 教授, 我原先
認為我ㄧ切合法, 理直氣壯, 車子是我名字, 且本來就可以買第二張停車證,
又本來我就可以把車子借給任何有駕照的人開! 那為何沒收我的停車證?
結果是, 我把抗議書交給總務長張教授後, 他看了一下就開始消遣我,
他告訴我:
(a) wkwu 偽吳大 在該張停車證購買的前一天開車直接闖過校門不繳費
被警衛追沒追到但記下車號!
(b) 購買停車證後隔天該wkwu的車在學校校園內被警衛認出車號,
所以攔下盤問, wkwu 拿出的行照姓名是你蔡神的與他學生證不符?
(c) wkwu 已經承認車其實是他的, 是過戶給你再請你蔡神幫他買停車證,
你現在卻說車是你的, 你借給 wkwu 開, 雙方矛盾!
聽了就知道你在圓謊!
(d) 你身為學務處內一名組長也算是行政團隊成員, 竟然不以身作則,
就算一切合法, 但卻鑽漏洞, 這樣說得過去嗎?
(e) 所以我認為停車證應該沒收! 並且購買的錢也不退回!
如果你認為我不對, 你可以告到校長那!
當時我被說得真是無地自容, 各為是不是覺得我該找個地洞鑽進去?
但是以上這些你都隱瞞不講, 只告訴我警衛把你停車證拿走!
這點跟你在 ?/? "故意欺騙郭主秘說實驗室電腦老舊不易管所以被入侵,
但事實上那位入侵者就是你" 很像--- 原來你習慣說謊? 這就是妳的 style!
報紙登出後網路上一堆人罵交大主秘睜眼說瞎話(確時也是),
害得郭主秘與學校丟臉丟到報紙與網路上! 教育部一直打電話催促要處理,
我回答教育部國會聯絡組組長說學校會用校規適當處份, 教育部仍不滿意,
要求處份一定要快, 以免又被立委釘!
這件獻害我丟臉的事到現在七年了, 你還沒跟我道過歉, 連一句也沒有!
搞不好你還以為我食言偷懶沒去幫你要回停車證或退費?

(ii)第二個道歉是最近你跟研發處誣告我!
把我一片好心當放屁還向學校誣告我說什麼我恐嚇你!?
上週林YD 主任就要我向研發處解釋何以偽吳大告我說恐嚇偽吳大!
首先我要請問, 我何德何能有何能力可以恐嚇到無名眾暴發戶?
再來, 你所附信件(1/16晨 to 施教授; Cc: 丁丁偽吳大, 簡, 小光.),
本人左看右看, 還學教育部部長拿橫著看, 至少看了八遍,
都看不出有那裡恐嚇你? 更看不出何處"言行極其污辱"?!
詢問了六位看過信的老師也都說信件內容正常,
認識我的師生都知道那就是我說話的 style! 我也不會管別人想法.
現在我們把事情的 scenario 還原..
2006年10月開始因為偽吳大對法鵝大站做 ab test 被告到教育部
開始就風波不斷! 隨後併購傳聞樹大招風交大一再被批評!
2006年12月中旬立法院公文要求本校12/19到立法院說明
無名是否違法以及交大是否公器私用圖利少數無名的創始學生!
2006/12/19當天林一平教授才下非機就與黃CY 教授和本人
一起到立院說明, 強調無名與交大已經另簽更好的新合約,
立委一再強調回饋給學校的與七億多的利益不符比例原則!
不論我們如何解釋, 立委就是咬定交大公器私用圖利無名!
當時林Y 教授強調一千萬技轉金是有史以來最高, 但
立委當時立即說你們的意思是交大自己會賺錢了? 之後
立委還一再揚言要砍交大未來的預算!
2006/12/29 早上丁丁創意獎學金會議在本系招開後, 本人當面跟
無名的丁丁和偽吳大建議, 新合約的回饋金2000萬仍找智財組
主張歸丁丁創始成員但是在正式合併記者會上當場捐出給交大
當獎學金或是部分為研發基金; 如此可以使得此案贏回社會
正面形象, 以堵住立委一直說我們公器私用圖利私人的說法!
(教育部也非常同意我的建議)
2007/01/08立委招開記者會, 要求教育部撤查丁丁與交大是否不法!
教育部於該記者會後電算中心國會聯絡組組長立即來電,
說明正式公文準備中, 將要求交大撤查, 並希望交大
看是否開記者會或發新聞稿澄清;本人告知將於2月1日換校長,
學校沒有大人可以開記者會或發新聞稿, 因此教部轉而要求
本校先用 email 大略回答一些問題給教部與立委!
當天中午本人針對教部給的問題寫成第一份簡單報告mail給
教育部電算中心長官與立委以及主秘(彭DB )+本系前後兩任
系主任(張mf, 曾yc)以及計中主任(陳YC),
信件內容如夾檔 07reply.txt
教部的正式公文在 01/09 發出我們當天收到(電子文).
* 立委與教部收到簡單答覆後, 立委強調這樣回答他們不能認同,
並宣稱手上握有丁丁至今仍在使用交大TANet資源的證據,
我們請教部詢問立委, 立委說要我們自己查, 於是我只好打電
話給偽吳大與丁丁, 要他們仔細想想到底有沒有
從 01/08 到 01/15 間密集與教育部, 立委助理, 丁丁大站主要成員等
用電話與mail溝通, 尋求如何回答立委與社會期待, 電話可調閱
通聯紀錄, mail 則請參見各 a0 開頭附夾檔!(十幾個)
2007/01/15教育部又來電說丁丁大站有兩個交大電資中心國防役
但卻在丁丁大站上班, 要我們妥善回答; 本人立刻電詢電資中心
詢問後才知道是屬於數位創意中心, 於是在01/15下午大約四點
找到負責人施zc 教授請他找丁丁大站主要成員南下一起討論
要如何自圓其說以及調查報告內要如何寫,
請注意, 該兩位(丁丁, C)國防役是領交大薪水,
但卻在丁丁大站上班, 而這件事竟然是教育部告訴我們的!
當時我跟 S教授說若處理不當也許 yahoo 也不願意買了,
S教授也同意問題嚴重應該一起討論出相同的說詞(我可以跟
S教授對質), 後來找到丁丁, 電話中請其下班後一起來新竹
與 S教授和我討論一些事, (其實就是要串供啦!)
電話裡不方便說(據說都有監聽!)因此電話中都沒提何事,
丁丁以很忙為由推託, 我則先建議六點可不可以,
說來不急我就又改問八點可以嗎, 又說可能還沒開完會, 最後
我只好說那我可以等到晚上十二點, 並先與 S教授大略討論,
當晚我等到超過十二點後打電會給偽吳大問他們怎還沒到,
偽吳大當時擺明老子就是不理你不然你要怎樣的語氣 !
我當然很不爽的寫了 mail (2007/01/16凌晨) 給 S教授,
並 Cc 給丁丁大站成員, 告知那我自打嘴巴再等到 01/16 中午
否則我只好照我自己意見寫報告了, 就是偽吳大在昨日(5/2)
寄的 GGYY 信中所附夾的!
2007/01/16 大約早上十一點我再找 S教授, 告知我好心要他
們一起來串供, 以免影響到交易不成, 可是丁丁大站成員把我的
好心丟給狗吃, 教育部又催促公文要快回, 最後丁丁大站就是
吃定我不會寫他們壞話, 我跟 S教授討論後決定由我在
公文上籤註有關國防役部份請 S教授說明, 然後再由
秘書處彙整大家的說明後回覆教育部.
2007/01/18 立委湯火聖再度招開記者會, 題目是
「無名小站不理不睬!白金會員權益受損成立自救」記者會。
2007/01/18 同時我完成教育部要的調查報告, 開始用公文傳遞,
但有先把電子檔寄給公文傳遞的相關人員; (即 05reply.txt)
因為校長為 2/1 交接, 所以公文繞一大圈回到秘書室時雖還沒
換校長, 但舊主秘認為應留給新團隊處理, 公文躺在秘書室.
2007/02/14 教育部抓狂開始對新團隊包括 林YD主任和郭主秘等
用電話和mail催覆2007/01/09的公文! (見夾檔 )
2007/02/14 自由時報登出丁丁大站疑似繼續偷用交大學術網路資源,
但交大郭主秘的回答是機器老舊被入侵, 但丁丁大站卻說是用
google 在網路上搜尋到的 open proxy, 引起網路上大罵交大
和丁丁大站都睜眼說瞎話, 且又沒串供好! (a0214wong.txt)
主秘問我是否真的機器老舊會不易管被入侵?
接著當然是要我給一份報告,
計網中心網管 cschen 博士和資工系系計中網管總管同步照報紙
與網路講的去查, 發現確實是丁丁在資工實驗室和宿舍偷
架 open proxy 後跑去網路上大剌剌的說可用加速器,
所以才會被看不慣的踢爆, 但是丁丁卻向郭主秘撒謊!
2007/02/15 我把完成的該事件報告寄給郭主秘 (a0215wn.txt)
當天傍晚教育部來電抱怨丁丁大站在搞啥鬼, 一波未平怎又出包?
強調此事學校一定要謹慎處理, 我告知我們已經在處理,
教部則強調一定要做出處分給大家看, 且動作要快 !
2007/02/15 秘書室發出開會討論丁丁大站事件的會議通知,
會議日期訂在2007/03/05, 要求計網中心簡報給交大新團隊聽.
2007/03/05 我在會議中詳細報告將近一小時, 校長指示新團隊
務必妥善處理, 保護交大的社會形象, 也要避免真的被立委
砍掉交大數億的預算!
此案目前網路或平面媒體或社會人士大多在罵, 很少讚美!
樹大招風固然是主因, 但偽吳大一再闖禍也是重點 !
教育部與立委一再質疑為何不採用Google或Akamai等模式?
據說該模式是原始股票的三分之一歸學校,
這樣算起來交大應該要拿兩億五千萬才對 !

從以上可以知道交大這麼多人花了很多力氣在幫丁丁大站擦屁股,
為的是要讓這件案子給社會的是正面形象,
沒有任何一個個人從中拿到一分一毛的好處,
渠等在信中竟然稱我們這些做牛做馬幫你們擦屁股的教授為強盜教授?
天啊.. 這是什麼世界 ?
偽吳大, 請你先別急著辯解,
先靜靜的捫心自問, 你的良心還在嗎?
你回想一下大學部開始, 除了儘可能給你程式設計工讀機會,
工讀費也都只有多沒有少的,
再請你回想一下大約七年前你在系計中有次跑來說希望給你
高一點的 sudoer 權限以便研究系統資料, 我立刻找當時
系計中總管王建偉修改 sudoer 的data
並交待他儘量讓你學! (主要是我喜歡肯自動學的學生)
還有前面第一個抱歉講的停車證的事,
請你再捫心自問, 我們這樣待你, 你的回報竟然是誣指說
我恐嚇你, 說我們是強盜教授?
請問這個世界還有天理嗎 ?
這樣是不是該給我第二個道歉?

(簡丁丁也請你回想一下你大一時參加我的Web計畫寫程式
是不是常被我罵說怎麼都沒寫防呆或exception 處理,
而且開會也常常只有你一人沒到 ?)


(2) 證明無名 wkwu 等5/2寄給大家信件內容是鬼扯淡加純靠腰的 02.txt


你們信中說"讓交通大學與資工系得已在過去二年中獲得各界的讚揚與名聲"
事實是: 半年以前是毀譽參半, (若不是一直被指控怎會要你們搬出交大 ?)
但自 2006/10/26 之後, 交大許多老師就疲於奔命的在幫你們擦屁股,
交大被冠上公器私用圖利少數人的罪嫌!
交大未來的預算有被立委大砍的危機!
請問你說的不是放屁是啥 ?

你們信中說"我們在丁丁大站小站首頁做了一系列的交大資工招生廣告(價值600萬)"
你們在騙三歲小孩啊? 放屁都不用打草稿 ?
用腳頭烏想也知道這吹牛吹得太離譜了,
不過這話從你講出來倒是不意外, 因為系上很多老師都知道你的專長就是凹!
你知不知道 600 萬若登報紙小廣告可以登多少?
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分類廣告一單位是 100 元, 登連續還有優待!
6000000 / 100 = 60000
就算把十個單位一起用, 60000 / 10 = 6000
可以連續登 6000 天ㄟ
那你說值 600 萬不是放屁是啥?

你們信中說" 而且是用恐嚇威脅的方式, 蔡神於 1/15 日晚上22:00,
要求我們立即從台北南下至新竹商討
其言行極其污辱, 請見附件 (蔡文能教授信件)"
事實是: 當天大約下午四點多就聯絡到你們請你們南下,
本來是請你們六點下來又改八點又一直延到晚上12點隔日中午,
目的也是為你們好和為學校好! 要有一致的自圓其說法,
電話中當然不可能講什麼, ( 怕被監聽錄音),
至於給施教授信件問過六位看過的教授也都認為你在誇大其辭,
再說我有何能力恐嚇威脅你們?
總之, 還是放屁!


你們信中說"交大方面片面毀約, 斷然拒絕回饋80%的權利金給創作人",
事實是: 輿論與立委的壓力已經把交大弄得裡外不是人,
許多委員與包括中正大學吳昇教授在內的網路專家都認為此案的
"80%的權利金給創作人" 不能解釋成只有無名的六位學生!
技術固然值錢, 但絕對不值那麼多錢!
把會員全部拿掉, 丁丁大站就不值錢了!
而丁丁大站的會員之所以累積主要是當時交大每年三千多萬元的頻寬費
所打造的環境造成的, 最近三年多來交大網路設備就投入近兩億!
以 Google 在國外給學校三分之一原始股票也都還有人罵,
丁丁大站七億多隻實際回饋學校幾百萬能看嗎?
當初一再強調要你們跟致財組說好主張 1600萬是你們的但
在記者會捐出, 可你們就是連這 1600/6 的小零頭也要計較,
真的不懂這些人在想啥小朋友!
不過拿丁丁大站與 Google 比簡直就是拿懶叫比雞腿!
還有,
昨天(2007/05/02) 吳昇教授來系上演講,
他是 GAIS、Openfind、網擎、Monkia 發明人,
雖然他的 Openfind 賺沒多少但卻捐給中正資工很多錢用於搶學生!
他的資料參見維基百科 wikipedia: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B3%E6%98%87
跟吳昇教授聊到丁丁大站爭議事件,
他說得很有道理, 他說即使交大智財組訂有80%回饋原發明人這項規定,
也不適用於這個案例, 因為這交易案的重點是在會員網站而不在技術,
技術雖然有貢獻, 但比不上交大網路環境與頻寬吸引人潮的貢獻,
而且該網站原來是在交大資工, 擁有者就是交大資工, 不是任何個人!
個人應該只擁有技術部份, 技術部份沒有值那麼多錢!



你們信中說" 如果交大方面不在三天內同意原來約定的回饋方式
我們將無法再提供交大資工 1800 萬價值的廣告"
拜託!
1800萬價值的廣告?
這個屁也太大聲了吧?
連沒知覺的鬼都不會相信值 1800萬!

應該說這半年來交大幫你們擦屁股所花的力氣價值超過 1800萬還比較正確!


你們信中說"面對交大少數教授如強盜般的行為"
講這啥鳥話?
如前所述, 這麼多人花了這麼多力氣在幫你們擦屁股,
沒有拿到任何一分一毫的好處,
何來"強盜般的行為" ?
甚至交大的預算可能因此案而被砍每年近億!
因為你們的自私, 造成無法彌補的社會負面形象,
坦白說, 現在就算你們已經交了兩千萬,
也已經讓交大傷痕累累!
付出的代價已經遠遠超過那 2200萬!
就因為你們不願在記者會宣布捐那 1600萬,
已經狠狠的捅了交大與資工系一大刀!



你們信中說"我們對交大的信心與信任感已經完全破滅"
拜託!
講這啥鳥話?
應該說交大對你們這群見錢眼開見利忘義感到寒心!


你們信中說" 目前還有十年, 每年20萬的無名獎學金要發放
我們也不知道該用什麼心態來面對交大這樣的行為"
拜託!
那是甲杯杯個人的捐款,
你講這是要"威脅"我們說不給了嗎?
講這啥屁話!

綜上所述, 你們該信整個都是放屁!
都是鬼扯淡加純靠腰的 !

QED.



(3) 無名小站技術移轉簡述 03wretch.txt


丁丁大站的起源可以參考 0118 的調查報告, 這裡我是要補充一些沒寫在報告裡的.

* 報告中說(給教部與立委看的)
" 後來為提昇服務品質經資工系同意後,
於 2003/10 由宿舍移到交大資工系接受系上輔導與監督。"
實際上並非如此!
這是我們概括承受幫丁丁大站扛下責任!
其實真正移入資工系系計中應該是 2003 的 6月或 7月,
因那時簡丁丁大四畢業宿舍須搬遷,
加上偽吳大剛好是系計中總管(專任助教), 一拍即合!
移入資工時沒有老師知道! 當時系計中主任是陳xx教授,
2003/08 系計中主任換成蔡xx教授,
此時系上老師仍沒人知道丁丁大站是放在系計中, 吃掉系上大部份資源.
2004/08 系計中主任換成我蔡神, 總管換成蔡xx同學,
蔡xx有跟我報告說無名用到系上很多資源, 包括本來一些
備用的有網管功能的 switch 都被偽吳大他們先拿去用!
* 因為這時開始有報紙雜誌訪問報導, 形象正面,
所以也就不予干涉!
大約八月中在系計中三樓我跟簡丁丁說, 其實你們可以
考慮把丁丁大站商業化! 當時簡丁丁回答說有啊有些廠商來
找過他, 最高的有出價一千五百萬, 但是他們還不想,
(我可以跟簡丁丁對質)

* 因為這時開始有報紙雜誌訪問報導, 形象正面,
但好景不長久, 開始有人檢舉丁丁大站有廣告, 有色情...

* 由於丁丁大站寫小工具讓電鍋資訊的部落格(要錢)上的使用者很方便
就免費搬到丁丁大站使用更大免費空間,
所以接著開始被告,
先假裝家長告到系主任張ox 教授, 說丁丁大站有色情照片,
文情並茂的信說什麼頻寬用光光, 裸體看光光! (張ox 主任接到信)
後來又告到校長, 教育部, 立法院, 監察院, 都有公文來查,
系上還請出林Y 教授以研究成網路行為成果都發表於 IEEE papers
來擋這些越來越高層級的官員!
後來才知是丁丁大站擋了電鍋資訊的財路, 電鍋資訊的部落格因此倒了!
* 此時系上資源幾乎都被用光, 所有Unix工作站硬碟幾乎全被充份利用,
2004/11 月我問了簡丁丁總容量, 他告訴我說大概 5 Tera Bytes,
(也是可以對質!)
* 因為 2004/11 月的丁丁大站大當機事件修了好久才好,
加上丁丁大站被檢舉的爭議越來越多, 大概是2004的 12 月初,
系主任張mf 教授突然找我, 說林Y 教授要協助丁丁大站商業化,
所以由林Y 教授, 張mf 主任, 以及我三個人組成委員會,
因為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說委員會是推卸責任最好的方法!
開會時我建議技轉金額以兩千萬計(因數月之前簡志宇說1500萬太少),
2000萬的 20% 是 400萬, 由資工系管理費和學校對分,
當時系主任問我說要拿股票還是現金? 我的建議是拿100萬現金,
以及 100萬股票, 這樣又有現金, 且萬一丁丁大站起來也還有股票!
這個委員會我只開一次會, 可能因為我的話太多, 後來就不找我了.
最後聽說偽吳大簡丁丁硬凹改為以一千萬計,
所以系上變成只拿到 100萬現金,
該款拖到資工與資科合併後半年才入帳系上管理費帳戶.
* 2004/12 - 2005/3 丁丁大站開始移往台北,
林Y 教授還幫忙具名借用系上二十餘部機器, 大約兩三個月後才
陸續還回了來.

其他請參考 0118 的調查報告 (05reply.txt)


(4) 無名小站爭議 history 與處理經過 04hist,txt


於2005年3月正式成立丁丁大站公司,資本額新台幣貳仟萬,
(隔年於盈餘轉增資 1280萬成為共資本額3280萬)
並於2005年4月13日依照交大研發處智財組規定由丁丁大站公司
與交大簽訂技術授權合約。合約內容包括:
(a)技術授權金新台幣壹仟萬
(b)提供交大資工系無名創意獎學金每年20萬至50萬連續10年(由甲杯杯自己出)
(c)丁丁大站公司三年內每年稅後盈餘提撥百分之四衍生利益金回饋交大。

2006年4月開始,丁丁大站因須與外來廠商洽談併購事宜,開始與
交大洽談如何修改合約,以因應萬一被併購後無法計算盈餘與百分之四
回饋金等事宜,丁丁大站與交大研發處智財組經多次協商後
於2006/11/28正式簽訂新約,廢止原合約,改為:
(a)併購完成一週內支付交大新台幣貳仟萬元回饋金
(b)丁丁大站與併購公司須擔保原合約同意之丁丁大站創意獎學金事宜仍然有效。

因為丁丁大站除了回饋金不成比例外, 還有白金卡會員抗議沒認到股,
爭議很多, 見報的消習可以到本校公共事務委員會網站找:
打入主關鍵字 "交大" 與 次要關鍵字 "丁丁大站" 按搜尋就可!
本校公共事務委員會網站:
http://www.pac.nctu.edu.tw/news/news.php

No comments: